对于开展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逐步创建一批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研结合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广州华立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办法》(广州华立院教字〔2025〕18 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全校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推荐2个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承担我校一定规模学生实践教学任务,育人成效显着。
2.每年可接收我校实习学生10人以上,
3.合作单位指导教师充足,指导力量较强。
4.合作单位具有较大规模,管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5.合作单位和教学学院负责人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
叁、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分为二级学院推荐和学校组织评审两个阶段。
2.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广州华立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要求,填写《广州华立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进行推荐。
3.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可以二级学院单独推荐,也可以跨学院联合推荐(但需明确牵头的二级学院),鼓励推荐能接纳多个专业开展实践教学的大型综合性实践教学基地。
(二)学校评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表和支撑材料等进行评审评分。
2.对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汇报笔笔罢进行评审评分,汇报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现场考察。
4.根据材料、汇报及现场考察综合情况确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候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
四、申报材料
每个申报的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华立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一式两份)。
2.反映实践基地情况的有代表性的图片五张左右或者视频一个。图片或者视频应包含办公场所、实习设施与环境、 指导实习过程记录等。
3.二级学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合作共建协议,以及实践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指导教材、论文、成果等原始材料,所有原始材料的电子稿扫描制成1个带目录的奥辞谤诲或笔顿贵文件。
4.申报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汇报的笔笔罢(一个基地一个笔笔罢)。
五、时间安排
1.2025年4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推荐申报,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3431047845@,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综合楼114)。
2.2025年5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候选名单。评审方式采取专家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和各教学院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25年5月底前,学校审批确认并予公示。
六、经费支持与管理
1.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2025年度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20个。
2.获“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称号的实践教学基地,学校组织挂牌,并给予每个示范性基地25000元建设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等上级部门相关基地建设申报。
3.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实行滚动制,在每年的实践教学基地检查中不合格的,将取消“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资格。
附件:
1. 广州华立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广州华立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
广州华立学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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