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贷款毕业生办理提前还款的通知
根据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助学借款合同约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利息,由广东省财政全额补贴,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因此,2014届贷款毕业生在2014年6月30日前成功归还所借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无需个人支付任何利息。现将办理提前还款事宜告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办理
(一)在校期间申请提前还款时间(4月1日—10日、5月1日—10日、6月1日—10日)
根据合同约定,除了每年11、12月,每月只受理一次“提前还款申请”,申请时间段为每月的1至10日,逾期申请的当月不再受理。2014届毕业生在上述叁个时间段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利息。
(二)提前还款的申请流程:按照“学生网上申请—》充值存款—》银行统一扣款”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
二、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操作说明
每月申请提前还款后,支付宝有两种还款方式:
(1)把相应资金充值到支付宝帐号,等待支付宝公司21日凌晨统一扣款;
(2)每月11日到20日,利用支付宝应用中的“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把账户中资金将被实时划扣至支付宝,快速完成还款操作,资金更加安全,操作更加便捷。另外,还可以使用其他支付宝帐号为贷款帐号还款。
叁、提前部分还款说明
目前,国开行系统增加了“部分提前还款”功能,申请时选择“部分还款”,即可以申请归还部分本金,只能选择500元(含)以上且为100的整数倍数额,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您利息的支出。例如,一笔贷款合同本金为6000元,学生申请归还其中的2000元,成功扣除2000元后,本金余额即为4000元,以后就按照4000元的标准计算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存入的资金必须大于申请归还的本息金额方可进行扣款;下一次有资金归还时,需要重新办理提前还款申请。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叁月十日&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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